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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废旧机动车辆进行清理的通知

发布单位:   |   2014年01月07日 11:03   |   人气指数:

校属各单位及有关师生员工:

当前,学校各校区(含家属区)存在废旧机动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场地的现象,影响广大职工机动车辆停放和校园环境秩序。为创造一个整洁优美的校区环境,保卫处将对校区内各停车场所的废旧机动车辆进行集中清理整治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清理时间

2014年1月10—2月10日。

二、清理对象

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且有下列情况的废旧机动车辆:

1.车体残破,轮胎瘪平的机动车辆;

2.车体虽完整,但灰尘较厚,锈蚀较严重,长期无人使用的机动车辆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请有关单位和车主在2014年2月10日前将符合上述情况的所属车辆进行清理,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,否则将视为无主车辆,由保卫处统一拖离停放区域。希望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配合和支持。

保卫处

2014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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